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14

快速跳轉
  1. 1.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交易方式,得採行線上即時交易及線上即時交易。
  2. 2.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儲存金錢價值之方式,得採重覆加值式或拋棄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 14 條的規定,電子票證的發行機構可以使用線上即時交易或非線上即時交易的方式進行交易。此外,發行機構還可以採用重覆加值式或拋棄式的方式來發行電子票證的儲存金錢價值。 根據資料的範例,這可能意味著當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時,可以使用線上平台或其他即時交易方式進行交易。同時,他們也可以選擇使用重覆加值式或拋棄式,使持卡人能夠重複充值票證金額或使用一次性的票證。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 14 條規定:「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交易方式,得採行線上即時交易及非線上即時交易。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儲存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