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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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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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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22 條
(交付保費之義務人)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費應由
要保人
依契約規定交付。信託業依信託契約有交付保險費義務者,保險費應由信託業代為交付之。
前項信託契約,保險人依保險契約應給付之保險金額,屬該信託契約之信託財產。
要保人
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保險人對於
要保人
所得為之
抗辯
,亦得以之對抗
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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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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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定義及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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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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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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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保險人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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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複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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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節 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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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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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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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基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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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特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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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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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火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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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海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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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陸空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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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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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之 一 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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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其他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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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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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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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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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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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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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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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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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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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保險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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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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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之 一 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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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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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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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這段文字是在說明保險費的支付方式。根據保險法第22條,要保人必須按照保險合約的規定支付保險費。如果有信託業依照信託契約有代收保險費的義務,那麼保險費就可以由信託業代為支付。此外,如果要保人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訂立保險合約,那麼保險人可以對要保人的抗辯進行反駁,也就是說,保險人可以拒絕支付受益人的理賠金。 舉個例子,小明為了保障他的家人,訂立了一份人壽保險合約,保險費每年需要支付一萬元。小明決定委託信託業代為支付保險費,因此每年的保險費就會由信託業代為收取和支付。如果小明不幸過世,他的家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如果保險公司發現小明在訂立保險合約時有隱瞞或不實的情況,那麼保險公司就可以拒絕支付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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