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24條,當經辦郵局進行保險給付時,如果保險費未完全繳清或是墊繳的保費本息、借款本息未償付清,可以在給付金額內扣除相應的金額。這表示當保險給付時,如果被保險人有未繳清的保費或是未付還的借款,郵局可以在給付金額中扣除相應的金額。這條規定有助於保險公司確保被保險人履行其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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