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6

快速跳轉
  1. 1.要保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為要約者,應邀同被保險人與業務員會晤。
  2. 2.前項所稱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規,上述的問題可得知: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6條規定了以下兩點: 1. 要約他人作為被保險人的要保人,應該讓被保險人和業務員進行面談。 2. 業務員指的是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的人員。 這意味著要保人在要約他人作為被保險人時,需要確保被保險人與業務員見面,以便進一步討論和了解保險相關事宜。而業務員則是專門負責招攬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的人員。 最新的參考資料或相關案例可參考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以瞭解更多該條款的具體內容和相關執行方式。

  • 要保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 6 條規定:「要保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為要約者,應邀同被保險人與業務員會晤。前項所稱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