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應另行訂定規範業務員招攬行為之業務員管理要點。
根據給定的法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第 54 條",中華郵政公司應另行訂定規範業務員招攬行為的業務員管理要點。此法條的內容要求中華郵政公司制定相關的管理要點,以便監控和管理業務員的招攬行為。具體要點的制定和規範可能需要參考中華郵政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相關的保險法規及行業標準等相關文件。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