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期貨經紀商設置標準11

快速跳轉

設置期貨經紀商,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檢具左列書件,向本會申請發許可證照: 一、申請書 (格式如附件四) 。 二、公司執照影本。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業務章則。 五、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資產負債表。 六、股東名冊。 七、董事名冊及董事會議事錄。 八、監察人名冊。 九、經理人及業務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十、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業務員無第四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文件 (格式如附件五) 。 十一、已提存營業保證金之證明文件。 十二、可即時取得交易市場資訊及備具從事交易必要傳輸設備之證明文件。 十三、與經許可並具備結算會員資格之期貨經紀商簽訂之委託契約或已取得結算機構結算會員資格之證明文件。 十四、符合本會或本會指定機構所定營業處所及設備條件,並能立即供營業使用之證明。 十五、其他經本會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期貨經紀商未於前項時間內申請核發許可證照者,撤銷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在期限屆滿前,得申請本會延展,延展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期貨經紀商設置標準第 11 條,設立期貨經紀商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 1. 申請書 (格式如附件四) 2. 公司執照影本 3. 公司章程 4. 公司業務章則 5.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資產負債表 6. 股東名冊 7. 董事名冊及董事會議事錄 8. 監察人名冊 9. 經理人及業務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10.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業務員無第四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文件 (格式如附件五) 11. 已提存營業保證金之證明文件 12. 可即時取得交易市場資訊及備具從事交易必要傳輸設備之證明文件 13. 與經許可並具備結算會員資格之期貨經紀商簽訂之委託契約或已取得結算機構結算會員資格之證明文件 14. 符合主管機關或指定機構所定營業處所及設備條件,並能立即供營業使用之證明 15.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若期貨經紀商未於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核發許可證照,其許可證照將被撤銷。但在期限屆滿前如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延展,延展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只能延展一次。 來源: 期貨交易法 第57條 主管機關: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設立登記名詞
  • 名詞
  • 監察人名詞
  • 第四條條文
  • 提存名詞
  • 撤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期貨經紀商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期貨經紀商設置標準第 11 條規定:「設置期貨經紀商,應自本會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檢具左列書件,向本會申請核發許可證照…」(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期貨經紀商設置標準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