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3

快速跳轉

財務狀況變動表之內涵與應加註明事項如左: 一、財務狀況變動表編製之基礎。 財務狀況變動表之編製,可採營運資金或現金為基礎。 二、財務資源之來源:應分為營業之來源及營業之來源。凡不影響前款基礎而屬於重要理財方法及投資活動,致使資本結構、資產分配有重大變化者,仍應編列。 三、財務資源之運用。 四、財務資源增減淨額。 五、財務狀況變動表如係以營運資金為基礎編製者,應另編製營運資金變動明細表,列明左列各項: (一) 本年與上年流動資產之變動比較。 (二) 本年與上年流動負債之變動比較。 (三) 營運資金增減淨額。 六、財務狀況變動表如係以現金為基礎編製者,與營運有關之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科目之變動,應作為本期稅後淨利 (淨損) 之調整數;與營業無關者,則作為其他之現金來源或運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3條的規定,財務狀況變動表的內涵與應加註明事項如下: 一、財務狀況變動表的編製基礎可以是營運資金或現金。 二、財務資源的來源應分為營業來源和非營業來源。如果不影響基礎的前提下,屬於重要理財方法和投資活動,且導致資本結構和資產分配有重大變化的情況,仍應編列。 三、財務資源的運用。 四、財務資源的增減淨額。 五、如果財務狀況變動表是以營運資金為基礎編製的,應另外編製營運資金變動明細表,列明以下各項: (一) 本年與上年流動資產的變動比較。 (二) 本年與上年流動負債的變動比較。 (三) 營運資金的增減淨額。 六、如果財務狀況變動表是以現金為基礎編製的,與營運相關的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科目的變動應作為本期稅後淨利(淨損)的調整數;與營業無關的變動則作為其他現金來源或運用。 參考資料: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3 條規定:「財務狀況變動表之內涵與應加註明事項如左: 一、財務狀況變動表編製之基礎。 財務狀況變動表之編製,…」(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