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第 14-5 條共有2項,以下逐一釋義: 1. 根據第一項規定,證券商在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的過程中,除了本規則所規定的事項之外,還必須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或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的規定辦理。這表示證券商在進行相關業務時,必須遵守相關的準則,以確保合規性。 範例參考資料:《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根據問題描述,沒有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因此只能提供相關的文件名稱)。 2. 根據第二項規定,未公開發行股票的證券商在發行有價證券時,應該提供相關的申請書件和相關規範,具體規範則由本會另定。這意味著證券商在向特定人發行股票時,需要遵守相應的規範和手續,以確保合規性。 範例參考資料: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制定的相關文件或規範(根據問題描述,沒有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因此只能提供相關的文件名稱)。 以上是根據問題描述進行逐條釋義所得到的結果。由於問題描述中並未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或引用具體的法律文本。如需深入瞭解該法規,建議查閱相關的法律文本或相關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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