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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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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有關外國銀行之規定,於經金管會准在臺灣地區設立之大陸銀行分行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53條,該條規定是關於外國銀行在台灣地區設立的規定。根據這條規定,經金管會核准在台灣地區設立的大陸銀行分行可以適用這個條文的規定。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管理外國銀行在台灣地區開展業務的運作,並確保其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例如,大陸銀行分行必須遵守銀行業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並且依照這些法規經營外匯業務。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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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53 條規定:「本辦法有關外國銀行之規定,於經金管會核准在臺灣地區設立之大陸銀行分行準用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5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