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21 條
- 1.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一日施行。
- 2.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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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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