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學校
法人
於法人
主管機關
依本法
第九條第一項
規定許可設立後,其創辦人不得變更。但於法人主管機關
核
轉該管法院辦理財團法人
設立登記
前,報經法人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本法
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
之創辦人推舉事項,應載明三人以上之捐助人或
遺囑執行人
及被推舉人不願擔任創辦人之處理規定,並以捐助人或遺囑執行人一定比率之書面同意行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