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七條第六款之會計憑證分類如下: 一、原始憑證:證明事項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分外來憑證、對外憑證及內部憑證。 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分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及轉帳傳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第七條第六款之會計憑證分類如下: 一、原始憑證:證明事項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分外來憑證、對外憑證及內部憑證。 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分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及轉帳傳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