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第20條,這條法條主要提供了教師自主專業成長計畫的經費補助或資源支持的規定。根據第1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可以根據財政狀況的情況,提供教師自行或者與其他教師聯合申請自主專業成長計畫所需的經費補助或資源支持。而根據第2項,這個自主專業成長計畫的期間以一學年為限,活動範圍包括在國內或國外的學校或機構從事研究、參訪交流、公開授課、研習工作坊、專題講座或其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的活動。根據這個法條的規定,教師可以利用這個計畫來增進自己的專業能力和知識,並且獲得相應的財政支持。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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