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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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本法所實施的民族教育應以多樣化方式進行,其中正式授課為原則,同時應輔以相關課程和其他與原住民族文化有關的教育活動。 參考資料顯示,民族教育法的目的是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和文化的保護及發展,並確保原住民族學生能夠接受符合其文化特色和傳統價值觀的教育。此法施行細則第10條強調了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和教育活動的重要性,以幫助原住民族學生更好地了解和傳承自己的文化。例如,透過結合語言課程、民族歷史和傳統藝術等相關課程,以及舉辦民族節慶活動和傳統文化體驗活動,學校可以提供一個多元而全面的教育環境。這樣的教育方式有助於培養原住民族學生對自己的身份和文化的認同感,並促進族群間的理解和共融。
- 第十八條第一項條文
- 原住民名詞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1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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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