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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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時,應充分運用以原住民族文化為導向的內容。同時,該法還鼓勵家庭和部落的共同參與,並可能與部落耆老合作進行教學活動。這條法規的目的是保護和促進原住民族的文化傳承,並提供相關課程給學生。例如,學校可以邀請部落耆老到課堂上分享他們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和價值觀。同時,學校也可以鼓勵家庭和部落的成員參與學生的學習和成長過程中,以確保他們能夠獲得全面的支持和參與。
- 第二十八條條文
- 原住民名詞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2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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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