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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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八條所定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得依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需要,就下列事項進行審議: 一、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及方案之擬訂。 二、原住民族學校之設立。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民族教育課程之教材選編。 四、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訓、甄選等相關事項之規劃。 五、原住民族家庭教育推動計畫。 六、輔導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相關事項。 七、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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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5條,該條規定了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有哪些審議事項。根據該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有以下審議事項: 一、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及方案的擬訂。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制定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的方案,該方案可以包括對於原住民族學生在教育上的特殊需求進行考慮,並制定對應的教育政策。 二、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核准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並確定相關的標準和程序。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民族教育課程的教材選編。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選擇編輯適合原住民族學生的民族教育課程教材,以滿足他們的教育需求。 四、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訓、甄選等相關事項的規劃。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制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訓計劃,以確保有足夠的教師資源來滿足原住民族學生的需求。 五、原住民族家庭教育推動計畫。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制定促進原住民族家庭教育的計劃,以提升原住民族家庭的教育水平和能力。 六、輔導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相關事項。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提供輔導和指導,以幫助設立和運營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以推廣原住民族的教育事業。 七、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事務。 例子:直轄市、縣(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會可以審議並討論其他與原住民族教育有關的事項,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 第八條條文
- 原住民名詞
-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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