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轉學考試,應定期公開舉行。考試科目,由各校參照教育部頒布之大學必修科目表訂定之。
根據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 10 條的規定,各校轉學考試應定期公開舉行。考試科目則由各校參照教育部頒布的大學必修科目表來訂定。這表示轉學考試的時間應有固定安排,公開透明,學校應按照教育部的必修科目表來設定考試科目。例如,一所大學根據教育部的指示,按照必修科目表設定了轉學考試,該考試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定期舉行,考試科目包括數學、英語和專業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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