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者,不得報考原校轉學考試。
根據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 14 條,學生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後,將不得報考原校的轉學考試。這意味著學生若因操行成績不及格而被退學,就無法在原校進行轉學考試以轉學到其他學校。例如,如果一位學生在大學的操行成績不及格被退學,該學生將無法報考原校的轉學考試,而只能尋找其他轉學的途徑。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學生在操行表現上能達到一定的水準,並避免將操行不佳的學生引入其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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