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期修習科目除體育、軍訓外,在九學分以內者,得不受第三十條之限制。
根據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31條的規定,學生在一個學期修習的科目數量若少於或等於九學分時,則不受第三十條的限制。根據這個規定,學生可以在一個學期修習較少的科目,而不會受到學分數量的限制。 參考資料: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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