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 3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新生,應繳驗具有學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應繳驗有關同等學力證件。報考研究所博士班新生,應繳驗具有碩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以醫學士資格報考者,應繳驗醫學士學位證書、醫學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之證明與專業論文。 師範院校或教育院系公費畢業生報考時,並應繳驗服務期滿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新生,應繳驗具有學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以同等學力報考者,應繳驗有關同等學力證件。報考研究所博士班新生,應繳驗具有碩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以醫學士資格報考者,應繳驗醫學士學位證書、醫學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之證明與專業論文。 師範院校或教育院系公費畢業生報考時,並應繳驗服務期滿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