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退學及更改姓名、年齡之學生,應於次學期開始後二個月內分別造具名冊 (如附件五、六) 彙報教育部備案。
根據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 46 條,各校學生如有退學或更改姓名、年齡等情況,需要在下個學期開始後的兩個月內製作名冊,並向教育部報備。這是為了讓教育部知道學生的變動情況,並進行相關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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