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17

快速跳轉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7條規定,該條例自公布日起即開始生效。該條例的目的是明確規定國立大學校院設置校務基金的方式和管理事項,以確保校務的正常運作和資金的有效運用。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可以是該條例本身以及相關的立法紀錄和解釋文件。

立法沿革 1

(1040123 全文修正)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二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40123 全文修正)

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二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 17 條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 1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