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0條規定了停辦學校的程序和權責分配。根據該條規定,國立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的停辦需要經本部核定,其停辦決定將依照教育政策並考慮各校的實際情況做出。而對於直轄市立、縣(市)立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的停辦,則需要各級政府向本部報告並經過本部核定。這表示停辦學校的權責分配是由本部來進行核定和決策,而地方政府則需要向本部報告並取得核定才能停辦學校。 參考資料: - 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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