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 46 條
專科學校對校務資訊,除依法應予保密者外,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得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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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專科學校法第46條規定了專科學校對校務資訊的處理方式。根據該條規定,專科學校在對校務資訊的處理上,應以主動公開為原則。換句話說,專科學校應主動公開校務資訊,除非該資訊依法應予保密。此外,如果人民需要申請提供特定的校務資訊,專科學校也應依法提供。 參考資料: - 專科學校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39)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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