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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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曾任各級專業及技術教師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之年資,指專任年資。兼任年資,折半計算。
深度解讀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8條規定,該辦法提到的年資,指的是曾任各級專業及技術教師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的專任年資。其中,兼任年資則按照半年計算。 這意味著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時,他們過去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的專任年資會被計算在內。如果之前曾有兼任的情況,則兼任年資會以半年計算。 舉例如下,假設某位教師在遴聘時有10年的專任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年資,並且有2年的兼任經驗。根據《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8條的規定,該教師的年資計算為10年+2年/2=11年。因此,在遴聘時,這位教師的年資會計算為11年。 參考資料: -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教育部公告,最新修訂日期2020年7月2日)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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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