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主管機關為瞭解與規劃幼兒接受教保服務或補助情形、教保服務機構員額配置或人員進用,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及人員之個人資料,並建立相關資料庫。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64條規定,為了瞭解和規劃幼兒接受教保服務或補助的情況,以及教保服務機構的員額配置和人員進用,各級主管機關可以蒐集、處理或利用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及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建立相關的資料庫。 參考資料: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64條 - 教育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各級主管機關為瞭解與規劃幼兒接受教保服務或補助情形、教保服務機構員額配置或人員進用,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及人員之個人資料,並建立相關資料庫。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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