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董事會,每學期應召開一次以上會議。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董事會每學期應召開一次以上的會議。根據該條規定,董事會需要定期召開會議,確保有效的管理和運作。董事會通過定期會議可以討論和決策有關幼兒園的重要事項,確保園務的運作順利。這樣可以保證園所的管理和教學品質,以及確保園所的合法運營。根據這項法規的規定,董事會需要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確保董事會的運作和責任的履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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