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52條,本條例的施行細則應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制訂。也就是說,中央主管機關將根據這條法條的規定,來訂定相關的實施細則。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更具體地解釋和指導本條例的實際執行情況。具體的施行細則內容需要參考中央主管機關所制訂的相關文件。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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