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及進修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根據參考資料,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條明確規定了補習及進修教育的目的,即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這項法規的目的在於提供不同於正規學校教育的教育機會,讓國民能夠進一步學習,提升技能,以促進個人發展和社會進步。補習及進修教育可以提供多樣化的學習機會,包括學習新知識、技能培訓和專業進修等。這項法規的制定旨在促進全體國民的教育水平提高,為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 作為補充,尚無具體例子與參考資料相關。
補習學校以補充應用知識,提高學業程度傳授實用技術,增進生產能力為目的。
補習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增進生產能力,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補習及進修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立法理由一、「補習教育」修正為「補習及進修教育」,以增列正面、積極之進修意義。 二、「增進生產能力」等字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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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學校以補充應用知識,提高學業程度傳授實用技術,增進生產能力為目的。
補習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增進生產能力,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一、「補習教育」修正為「補習及進修教育」,以增列正面、積極之進修意義。 二、「增進生產能力」等字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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