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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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補習班應依其辦理類科,購置相關設備;其規格及數量,應符合課程及教學需要。
- 2.技藝類科補習班所設實作或訓練之設備及場所,應注意安全措施;其相關規定及應備文件、資料,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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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5條的規定,補習班應依其辦理類科購置相關設備。這些設備的規格和數量應符合課程和教學的需求。此外,技藝類科補習班所設置的實作或訓練設備及場所,在安全措施方面需要特別注意。有關這些設施的相關規定和所需要的文件和資料,將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來制定。
- 行政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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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