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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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描述,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19條對於清寒僑生助學金及優秀僑生獎學金的核發負責的是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而對於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工讀或學習扶助補助、在學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的核發負責的是僑務主管機關。比如,中華民國教育部與僑務委員會就是負責相關核發工作的主管機關。
- 核名詞
- 行政機關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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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