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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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0條,該條款提到了兩項主要內容: 1.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僑務主管機關應規劃辦理全國性之僑生輔導、研習及聯誼等活動。 這一項指出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僑務主管機關應該共同規劃並執行全國性的輔導、研習和聯誼等活動,目的是提供支援和協助給僑生。更具體地說,它要求相關機關必須建立一套系統,以促進僑生的融入和學習,使他們能更好地了解國內的學習環境和文化。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教育部和僑務委員會的公告,每年都會舉辦全國性的僑生夏令營,提供來自不同國家的僑生一個交流和學習的機會。這個夏令營包括了各種活動,如文化體驗、學術研討和交流等,以促進僑生們之間的交流和深入了解國內的學習環境。 2.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需要會同相關機關訪視僑生就讀之學校。 這一項指出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需要時,可以和相關機關一起對僑生就讀的學校進行訪問。此舉旨在確保僑生在他們所就讀的學校中得到適當的教育資源和支持。這可能涉及檢查學校的設施、師資及教學品質等方面,以確保僑生得到適當的教育。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教育部的相關報告,他們會定期派員到各地的僑生學校進行訪問,以了解學校的運作情況和僑生的學習狀況。訪問的內容可能包括了學校的教學資源、師資的培訓與研發等。這些訪問的目的是為了改善教學品質,確保僑生能夠在學校獲得適當的教育資源和支持。
- 行政機關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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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