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

深度解讀

根據上述法條,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第7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根據該辦法制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4條及第25條的規定,地方自治團體擁有制定自治法規的權限。此外,根據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第7條的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可制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來實施該辦法。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第 7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自治法規或補充規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獎勵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