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核,依本辦法辦理。
根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2條,該條規定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的成績考核辦法適用範圍和依據,即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的成績考核,將依照該辦法的規定進行。 參考資料: - 「教育部令第 1000037395 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教育部,20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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