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十五條所稱殮葬補助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之。
根據《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的規定,殮葬補助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予以支給。這意味著政府需要在預算中專門安排撥款給予學校教職員的殮葬補助費用。這些費用主要用於支付學校教職員的殮葬費用。 參考資料:《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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