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1 條(本法之適用範圍)
教育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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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條規定了這個法規的適用範圍,即教育人員的任用事項應依照本條例進行。若本條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則適用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具體來說,這意味著教育人員的任用事項應按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行,而若在該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則應參照其他相關的法規進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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