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13

快速跳轉

實習教師應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一年;實習期間自當年七月起至翌年六月止。 實習教師因重大疾病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報經教育部准者,得不受前項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及實習起訖年月之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13條,實習教師應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一年,實習期間從當年7月起至翌年6月止。然而,如果實習教師因重大疾病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經教育部核准,則可以不受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及實習起訖年月之限制。 參考資料: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13條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 13 條規定:「實習教師應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一年;實習期間自當年七月起至翌年六月止。 實習教師因重大疾病或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