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本條例施行前或公布施行前,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127 條是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中的第 127 條。根據參考資料,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有效。這意味着施行細則第 127 條所指的是該日期之前的情況或法規適用範圍。根據這個條款,我們可以推斷出在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之後,可能有相關的修訂或變更。然而,具體細節需要參照相關法令文件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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