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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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4條,當依照第2條的規定進行徵購時,管理局應定期邀集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協商購買事宜。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則按市價進行徵購。 舉例來說,假設管理局需要徵購一座位於科學園區的建築物,依照第2條的規定,管理局會定期邀請該建築物的所有權人進行購買協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管理局將根據市價來徵購該建築物。
- 第二條條文
- 所有權名詞
- 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第 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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