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職、停職 (含免職未確定) 及留職停薪人員因原機關改制本中心而隨同移轉者,由原機關列冊交由本中心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配合移轉者,得依本條例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根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第29條,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人員若因原機關改制而隨同移轉至本中心,則由原機關列冊後交由本中心繼續執行。對於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的,應准予復職。而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的人員,若不願配合移轉,則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參考資料:《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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