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處分設三科,各科職掌如下: 一、第一科 (一) 關於青年創業前之輔導服務與宣導事項。 (二) 關於青年創業貸款資金之籌措與有關機關 (構) 之聯繫事項。 (三) 關於協調幼獅工業區之籌建、規劃、開發與管理服務事項。 (四) 關於青年創業機會之開拓事項。 (五) 關於輔導青年創業工作之研究發展事項。 (六) 有關本處綜合性業務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青年創辦工、商、農 (含林、漁、牧) 及服務事業案件之諮詢輔導及協調聯繫事項。 (二) 關於青年創業之貸款計畫書之指導、審查與訪查事項。 (三) 關於審查委員之遴聘、聯繫與創業計畫書之送審事項。 (四) 關於青年創業計畫書核定之擬辦與推介事項。 (五) 其他有關輔導青年創辦工、商、農 (含林、漁、牧) 及服務事業之事項。 (六) 關於青年創業輔導叢書之編印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輔導創業青年增進經營管理知能,提高產品或服務品質事項。(二) 關於激勵創業青年創新發展及協助其事業開展事項。 (三) 關於輔導青年創業團體推展有關活動事項。 (四) 關於青年創業後事業資金續貸案件之諮詢事項。 (五) 關於青年創業資料之統計與運用事項。 (六) 其他有關青年創業後之聯繫與服務事項。
根據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5條,該處分設有三個科,以下是每個科的職掌: 第一科: 1. 青年創業前的輔導服務與宣導事項。 2. 青年創業貸款資金的籌措與有關機關的聯繫事項。 3. 協調幼獅工業區的籌建、規劃、開發與管理服務事項。 4. 青年創業機會的開拓事項。 5. 輔導青年創業工作的研究發展事項。 6. 其他有關本處的綜合性業務事項。 第二科: 1. 青年創辦工、商、農及服務事業案件的諮詢輔導及協調聯繫事項。 2. 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的指導、審查與訪查事項。 3. 審查委員的遴聘、聯繫與創業計畫書的送審事項。 4. 青年創業計畫書核定的擬辦與推介事項。 5. 其他有關輔導青年創辦工、商、農及服務事業的事項。 6. 青年創業輔導叢書的編印事項。 第三科: 1. 輔導創業青年增進經營管理知能,提高產品或服務品質的事項。 2. 激勵創業青年創新發展及協助其事業開展的事項。 3. 輔導青年創業團體推展有關活動的事項。 4. 青年創業後事業資金續貸案件的諮詢事項。 5. 青年創業資料的統計與運用事項。 6. 其他有關青年創業後的聯繫與服務事項。 舉例來說,第一科的職掌之一是關於青年創業前的輔導服務與宣導事項。這可能包括提供創業資訊、培訓和宣傳活動,以幫助青年創業者做好準備和做出明智的決策。這些工作可能由該科的相關人員負責執行。 我使用的參考資料是「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最新修訂日期為民國101年7月16日,根據該細則的規定,每個科的職掌被清楚地列出來,並且我根據這些規定來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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