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68

快速跳轉

人事室、會計室及統計室,分別依照法令辦理人事管理、人事查、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68條,人事室、會計室和統計室分別負責相應的人事管理、人事查核、歲計、會計和統計事項。這些事務涉及到人事管理、薪酬核算、預算編制、財務管理和資料統計等內容。根據法令的規定,人事室負責處理人事管理相關事項,包括人員招聘、考核、調動等;會計室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預算編制、財務統計、報表填報等;統計室負責資料收集和統計分析工作,包括統計報表的編制和資料處理等。 參考資料: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 法令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 68 條規定:「人事室、會計室及統計室,分別依照法令辦理人事管理、人事查核、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第 6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