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仲裁法 第 20 條

仲裁地,當事人未約定者,由仲裁庭決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仲裁法第 20 條規定當事人未約定仲裁地時由仲裁庭決定,此決定影響程序準據法、判斷書國籍與撤銷管轄。

Q · 仲裁條款沒寫仲裁地會怎樣?

依仲裁法第 20 條,當事人未約定仲裁地時,由仲裁庭決定。這個決定影響三件事:適用哪一國的仲裁程序法、判斷書算哪一國作出、未來在哪一國法院能撤銷。仲裁地的決定權在仲裁庭組成的最早期就會行使,當事人若有意見必須在仲裁庭詢問前提出,逾期視為同意,事後幾乎無法翻案。

白話解讀

你跟對方簽了仲裁條款,以為這代表「出事時找仲裁解決」,但有件事多數人完全沒想過:仲裁要在哪裡開?這個「哪裡」不只是地理位置,它在仲裁法上有個專有意義:仲裁地決定了適用哪一國的仲裁法、判斷書算哪一國作出、能在哪些國家被承認執行。當事人沒約定時,仲裁庭可以自己決定。聽起來只是程序小事,但對方是中國公司、美國公司、新加坡公司時,仲裁地選在台灣 vs 選在香港 vs 選在新加坡,結果可能差到天南地北。你以為的「便利性問題」其實是個跨國法律的隱形開關。

法律定性

仲裁法第 20 條為仲裁地決定權的補位規範,當當事人未於仲裁協議中約定仲裁地時,由仲裁庭依爭議性質、機構規則、當事人國籍、執行便利等因素自行決定。仲裁地(seat of arbitration)為法律概念,與實際開會地點(venue)有別,決定程序準據法、判斷書國籍與撤銷之訴管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仲裁地是什麼意思?

法律概念,決定程序準據法與判斷書國籍,非單純開會地點

Q2仲裁庭決定的仲裁地能推翻嗎?

極困難,必須在仲裁庭詢問前提出書面異議

Q3仲裁地與仲裁開會地點差在哪?

仲裁地(seat)是法律歸屬,venue 是實際地點,可分離

Q4沒約定仲裁地會被定在哪裡?

仲裁庭依爭議性質、機構規則、執行便利等因素決定

Q5仲裁地選新加坡有什麼好處?

新加坡法院對仲裁友善,撤銷門檻高,跨境執行便利

Q6仲裁地寫『於台北仲裁』算約定了嗎?

文義上算,但建議明確寫『仲裁地為台北,仲裁地法為中華民國法律』避免爭議

Q7仲裁地決定後能撤銷判斷書嗎?

只能向仲裁地所在國法院聲請撤銷

Q8仲裁地與紐約公約執行有關嗎?

有,紐約公約以仲裁地判定外國判斷書,影響跨國執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haracteristic
仲裁地(Seat)法律歸屬地,決定程序準據法、判斷書國籍、撤銷管轄
開會地(Venue)實際進行仲裁的物理地點,可與仲裁地分離,純便利性考量
管轄地(Jurisdiction)法院實體管轄,與仲裁地非同一概念
執行地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的國家,依紐約公約認可仲裁地判斷書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仲裁法第 28 条(仲裁地)
🇰🇷 韓國중재법 제21조(중재지)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 16 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仲裁地点的確定)
🇩🇪 德國Zivilprozessordnung § 1043(Schiedsort)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 1494(仲裁地約定)/ article 1505(國際仲裁)
🇺🇸 美國Federal Arbitration Act + UNCITRAL Model Law Article 20(採用州別不同,主要為紐約、加州、佛州)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