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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仲裁法 第 45 條

  1. 1.未依本法訂立仲裁協議者,仲裁機構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經他方同意後,由雙方選定仲裁人進行調解。調解成立者,由仲裁人作成調解書。
  2. 2.前項調解成立者,其調解與仲裁和解有同一效力。但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方得為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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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仲裁法第 45 條規定,未訂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經他方同意後共同選定仲裁人進行調解,調解書效力等同仲裁和解書。

Q · 合約沒寫仲裁條款,還能走仲裁解決糾紛嗎?

依仲裁法第 45 條,未訂仲裁協議者,仲裁機構得依當事人聲請、經他方同意後,由雙方選定仲裁人進行調解,調解書與仲裁和解書有同一效力,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始得強制執行。關鍵在「對方同意」是絕對門檻,無法強制;但相較訴訟,仲裁調解保密、產業專業、流程較快,是被嚴重低估的中間路線。

白話解讀

你跟對方有糾紛,但合約裡沒有寫仲裁條款。你以為唯一的路就是去法院打官司?這條法律告訴你還有一條中間路線:仲裁機構的調解。雙方都同意的話,可以選定仲裁人來主持調解,達成共識後簽下調解書,這份調解書跟「仲裁和解書」有同一效力,意思是經過法院執行裁定後可以強制執行。為什麼這條重要?因為它打破了「不簽仲裁條款就不能用仲裁體系」的框架。中小企業、消費者、新創公司簽合約時常常沒注意要寫仲裁條款,等到出事才發現只能上法院。這條給了你一個事後選擇的機會:如果對方願意,你們可以共同走進仲裁機構的調解程序,享受仲裁的保密、彈性、產業專業,避開法院的公開、漫長、繁瑣。最大的關鍵在「經他方同意」,這意味著你不能單方面強制對方來調解,必須先用商業手腕說服對方。

法律定性

仲裁法第 45 條規範未訂仲裁協議者的事後調解機制:仲裁機構得依當事人聲請、經他方同意後,由雙方選定仲裁人進行調解;調解成立者由仲裁人作成調解書,其效力與仲裁和解相同,須經法院執行裁定後方得強制執行。本條為仲裁法替代訴訟解紛的補強性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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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沒簽仲裁條款還能走仲裁嗎?

嚴格意義上不能走「仲裁判斷」,但可走仲裁機構的調解程序,須對方同意。

Q2仲裁調解書效力跟法院判決一樣嗎?

經法院執行裁定後,執行力相當於判決;但本質是合意而非判決。

Q3對方不同意走仲裁調解我能強制嗎?

不能,第一項明文規定「經他方同意後」,對方有絕對否決權。

Q4仲裁調解失敗能再上法院嗎?

可以,調解不成立不影響任何訴訟權利,請求權時效繼續進行。

Q5仲裁機構的調解和鄉鎮市調解差在哪?

仲裁人多為產業專家、退休法官、資深律師;鄉鎮市調解委員多為地方仕紳,專業層級不同。

Q6仲裁調解費用大約多少?

依仲裁機構收費標準,通常遠低於訴訟與正式仲裁,視標的金額計算。

Q7調解書要怎麼強制執行?

向地方法院聲請執行裁定,取得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

Q8本條和仲裁法第 44 條的和解差在哪?

第 44 條是已進入仲裁程序中的和解;本條是未訂仲裁協議者事後合意進入調解。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litigationarbitration_mediationtownship_mediation
啟動門檻原告單方即可起訴須對方同意(第 45 條)聲請即可,對方不到場亦可進行
保密性原則公開審理不公開、嚴守秘密原則不公開
調解人/法官專業法官(一般民事庭)產業專家、退休法官、資深律師地方仕紳為主
時程一審約 6-18 個月通常 1-3 個月1-2 個月
費用裁判費約標的 1.1%+律師費依仲裁機構收費標準(通常低於訴訟)免費
成立後效力判決確定後可強制執行調解書經法院執行裁定後可強制執行(第 45 條第 2 項)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仲裁法(2003 改正)第 38 条(和解の決定)+ ADR 法(2004 制定,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の利用の促進に関する法律)
🇰🇷 韓國중재법 제31조(화해)+ 민사조정법(사후 합의에 의한 조정 절차)
🇨🇳 中國仲裁法 第49-52条(调解与和解)+ 人民调解法(2010)
🇩🇪 德國ZPO § 1053(Schiedsvergleich)+ Mediationsgesetz(2012 制定)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s 1530 et suivants(médiation et conciliation conventionnelles)
🇺🇸 美國Federal Arbitration Act § 9(confirmation of arbitral awards)+ Uniform Mediation Act(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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