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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仲裁法 第 55 條

為推展仲裁業務、疏減訟源,政府對於仲裁機構得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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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仲裁法第 55 條規定政府得對仲裁機構予以補助,目的為推展仲裁業務、疏減訟源,採裁量授權設計。

Q · 政府為什麼要補助仲裁機構?

依仲裁法第 55 條,為推展仲裁業務、疏減訟源,政府對於仲裁機構得予補助。「得予補助」屬政府裁量空間,非強制義務,補助對象限於仲裁機構整體營運與業務推展,不及於個別仲裁人或具體仲裁案件。實務上司法院、法務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是常見的補助來源。

白話解讀

仲裁案件辦得越多,社會的訴訟壓力越小,這是看不見但很重要的社會利益。但仲裁機構是民間社團,仲裁費用又有上限不能任意調漲,要靠自己養活自己很難。所以這條給政府開了一道後門:可以補助仲裁機構。「得予補助」不是「應予補助」,這是政府的裁量空間。司法院、法務部、經濟部國貿局都是實務上會給補助的機關。這條看起來只是一句話,但它是台灣仲裁制度能持續運作的財務基礎之一。如果哪天政府不補助了,部分小型仲裁機構可能就會關門。

法律定性

仲裁法第 55 條為政府補助仲裁機構之裁量授權條款,授權政府基於推展仲裁業務、疏減訟源等公益目的,得對仲裁機構提供財務補助。本條採「得予補助」的彈性設計,並非強制義務,補助對象限於機構整體營運與業務推展,不及於個別仲裁人或具體仲裁案件,藉此平衡政府支持與仲裁制度的民間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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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補助仲裁機構會不會影響仲裁的公正性?

理論上不會,因為仲裁法第 55 條的補助對象是「仲裁機構」(組織營運),不是個別仲裁人或個別仲裁案件的判斷。仲裁人的獨立性受仲裁法第 15 條的揭露義務和迴避規則保障,跟機構的政府補助是兩條軌道。內行人提示:如果你擔心仲裁機構受政府影響,可以選擇純民間性質、自負盈虧的仲裁機構,或在涉及政府的糾紛中要求把政府機關有資助過的仲裁人迴避。

Q2「得予補助」跟「應予補助」差在哪?

「得」是給政府裁量空間,可以補助也可以不補助;「應」是強制義務,政府沒有選擇。仲裁法第 55 條用「得」字,表示補助是政策性的工具,不是制度性的義務。內行人提示:實務上仲裁機構要爭取補助,會主動向相關政府機關提案、做業務報告。所以仲裁機構的運作其實也是個小型的公共政策遊戲。

Q3仲裁法第 55 條是什麼?

政府得補助仲裁機構的法律依據,民國 87 年修正時新增,目的為推展仲裁業務與疏減訟源。

Q4什麼叫疏減訟源?

減輕法院訴訟負擔的政策目標,透過調解、仲裁等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DR)分散民事糾紛。

Q5仲裁機構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依仲裁法 § 54,由各級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設立的民間組織,不是政府單位,但受政府監督與支持。

Q6仲裁機構怎麼申請政府補助?

向相關主管機關(司法院、法務部、經濟部國貿局等)提案,附業務計畫與經費需求說明書。

Q7政府補助金額怎麼決定?

依各主管機關預算編列與裁量。實務上會考量機構業務規模、推展實績、預算空間。

Q8補助業務範圍怎麼界定?

限機構整體營運與業務推展,如仲裁人訓練、跨國交流、制度研究等,不及於個別案件。

Q9如何確保補助不影響仲裁公正性?

依仲裁法 § 15 揭露與迴避規則。仲裁人若曾受政府補助,當事人可請求迴避。

Q10仲裁機構補助 vs 法院預算撥款差在哪?

法院是國家司法機關,預算撥款是憲法義務;仲裁機構是民間組織,補助是政府裁量。

Q11仲裁法 § 55 政府補助 vs § 54 機構設立費差在哪?

§ 54 規範機構由各團體設立或聯合設立的組織法源;§ 55 規範政府事後補助的財務支持。

Q12政府補助仲裁機構 vs 補助個別仲裁人差在哪?

本條僅限機構整體營運。補助個別仲裁人會直接影響案件判斷,違反獨立性原則,本條不適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本條(§ 55)預算法 § 62
補助性質裁量授權(得予補助)預算編列基礎(一般法源)
對象仲裁機構整體營運民間團體政府補助通則
目的推展仲裁、疏減訟源公益用途審核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の利用の促進に関する法律(ADR促進法)第31条 — 認証紛争解決事業者への支援;仲裁法本身無對應條款
🇰🇷 韓國중재법 제40조(대한상사중재원에 대한 보조금 지원 근거)
🇨🇳 中國仲裁法第15條(仲裁委員會設立規範,無明文補助條款,透過設立支持間接運作)
🇩🇪 德國無對應規定(DIS Deutsche Institution für Schiedsgerichtsbarkeit 為民間機構,政府不直接補助)
🇫🇷 法國無對應規定(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等仲裁機構為國際性,政府不直接補助)
🇺🇸 美國無對應規定(AAA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JAMS 等為市場化運作的私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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