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務仲裁協會應設置仲裁人名簿登記仲裁人,其上除黏貼仲裁人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張外,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非中華民國國民者,其國籍。 二、學歷及經歷。 三、職業及現行職務。 四、專長。 五、登記年、月、日及編號。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第13條規定商務仲裁協會應設置仲裁人名簿登記仲裁人,其上應記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非中華民國國民者,還應記載其國籍。此外,還應記載仲裁人的學歷及經歷、職業及現行職務、專長,以及登記的年、月、日和編號。 在該條款的內文中,並未提及具體的參考資料。然而,根據台灣商務仲裁協會的官方網站,商務仲裁協會會有一個仲裁人名簿,其中會記載各仲裁人的相關資料,例如個人基本資料、學歷及經歷、職業及現行職務、專長等等。這些資料的目的是讓當事人能夠選擇適合的仲裁人來處理他們的爭議。該網站並沒有提到要求仲裁人提供相片,這可能是根據評估需要而決定的,以確保仲裁人的身份確實。 有一個範例可以適用於該條款,即商務仲裁協會的仲裁人名簿,名單上會列出各仲裁人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以及非中華民國國民者的國籍。在這份名單上,也可以找到仲裁人的學歷及經歷、職業及現行職務、專長,以及登記的年、月、日和編號。這些資訊可供當事人參考,以便選擇適合的仲裁人來處理他們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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