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第 21 條規定了少年保護官與執行安置輔導者在執行安置輔導期間應共同訂定輔導計畫並保持聯繫。這個輔導計畫應該使少年有重返家庭、學校及參加社會活動的機會,以達到安置輔導的目的。 根據最新版本的《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該條具體要求少年保護官與執行安置輔導者在安置輔導期間共同訂定輔導計畫並保持聯繫。這個輔導計畫的目標是讓少年有能夠回到家庭、學校並參加社會活動的機會,以幫助他們達到安置輔導的目的。輔導計畫應該根據少年的個別需求和情況來制定,並且需要包括具體的執行措施和時間安排。少年保護官和執行安置輔導者在執行輔導計畫的過程中應該保持緊密的聯繫和溝通,並及時調整計畫如果需要。這可以確保少年得到適切的支持和指導,以幫助他們改善和發展自己的生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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