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監獄行刑法 第 1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受理之申訴事件,尚未作成決定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2.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得提起申訴之事件,於修正施行日尚未逾法定救濟期間者,得於修正施行日之次日起算十日內,依本法規定提起申訴。
  3.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情形,其按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計算之申訴期間於修正施行日尚未屆滿者,其申訴自修正施行日之次日起算十日不變期間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監獄行刑法 第15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