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著用所定之普通衣服。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61條規定了一級受刑人的著衣處遇。根據該條規定,一級受刑人有權著用所定的普通衣服。 根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受刑人分為多個等級,並有不同的處遇規定。根據第61條,一級受刑人有權著用普通衣服。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確保一級受刑人的基本需求,並維護其人格尊嚴。 例如,在某案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被歸類為一級受刑人。根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61條,該被告人有權穿著所定的普通衣服。根據監獄系統的規定,這些衣物可能是由監獄管理機構提供的統一制服或普通日常衣物。這是保障被告人基本權益的一個例子。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著用所定之普通衣服。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著用所定之普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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