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累進處遇受刑人,因患病需要較長期間治療,無法參加作業,經衛生科證明,提經監務委員會決議者,其作業成績依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作業最高分數二分之一計算。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